TK CHEMICAL越南危险品仓储 · 表面处理药品
首页 › 新闻

第113/2017/NĐ-CP号法令已经失效 —— 2026年起的新法规体系

2026-10-05

许多企业内部制度与网络文章至今仍在引用第113/2017/NĐ-CP号法令。该法令所配套的是旧《化学品法》第06/2007/QH12号,而该法已随新《化学品法》的施行而失效(《化学品法》第69/2025/QH15号第47条第3款)。

现行体系

《化学品法》第69/2025/QH15号第十五届国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6月14日通过,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第47条第1款)
第24/2026/NĐ-CP号法令(2026年1月17日)规定本法调整范围内的各类化学品目录(第6条第2款;第9条第1款a项;第9条第2款a项;第37条第2款)
第25/2026/NĐ-CP号法令(2026年1月17日)关于化学工业发展与化学品安全、安保的细则
第26/2026/NĐ-CP号法令(2026年1月17日)关于化学品活动管理与产品、商品中危险化学物质的细则
第01/2026/TT-BCT号通知《化学品法》及第26/2026/NĐ-CP号法令的实施指引(安全数据表格式见附录I)
第02/2026/TT-BCT号通知《化学品法》及第25/2026/NĐ-CP号法令的实施措施

称谓本身已经改变

这是重读旧资料时最容易出错的地方。

旧法《化学品法》69/2025
hóa chất sản xuất, kinh doanh có điều kiện
(有条件生产、经营化学品)
hóa chất có điều kiện
(条件类化学品)
hóa chất hạn chế sản xuất, kinh doanh
(限制生产、经营化学品)
hóa chất cần kiểm soát đặc biệt
(需特别管控化学品)

禁用化学品目录改为援引依《投资法》颁布的「禁用化学品、矿物目录」(第9条第3款a项)。

需要记住的过渡期限

第48条给予企业过渡时间。

施行日前已签发的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Giấy phép)可按许可证载明的有效期继续经营
施行日前已签发的生产、经营资质证书(Giấy chứng nhận)可用至2027年12月31日
新列入需特别管控化学品目录的物质(原「限制」目录中没有的)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符合本法要求
新列入条件类化学品目录的物质(原「有条件」目录中没有的)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符合本法要求
施行日前已批准的事故预防与应急预案(Kế hoạch)及已发布的措施(Biện pháp)可按原预案、措施继续执行

首先应做的,是将工厂的化学品清单与第24/2026/NĐ-CP号法令所附各目录逐一核对。若有物质首次被列入目录,2026年12月31日的期限即适用于该物质。

咨询TK化学 →

← 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