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0-05
对于需特别管控化学品(原「限制生产、经营」的新称谓),取得许可证只是起点。《化学品法》第69/2025/QH15号第17条还限定了可以卖给谁,并要求每次交货都制单。
经营需特别管控化学品目录所列化学品的组织,须按每一次交货填写买卖管控单(第17条第1款)。不是每份合同一张,而是每次交货一张。
换言之,未在数据库上公布的客户不能销售。这应在报价之前核实,而不是在交货时。
在化学品专业数据库上填写买卖管控单的格式、期限、方式与实施进度,由化学品中央国家管理机关负责人规定(第17条第3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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